一、申報時間安排
2021年我省高企認定申報在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網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簡稱“省陽光政務平臺”)開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業只能申報1次。申報模塊開放申報時間自2021年4月16日起。
第一批申報時間安排:企業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提交網上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16日;地市科技部門完成網上推薦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16日。
第二批申報時間安排:企業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提交網上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16日;地市科技部門完成網上推薦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16日。
第三批申報時間安排:企業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提交網上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26日;地市科技部門完成網上推薦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26日。
二、申報企業范圍
(一) 在我省行政區域內(不含深圳)注冊1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可申報高企認定。
(二) 2018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今年高企資格期滿終止,須提出重新認定申請(按照《工作指引》要求,自2016年起,高企3年有效期滿不再復審,均須重新認定)。2018年認定為高企的企業,名稱或注冊地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相關事項變更,再進行高企認定申報。
(三) 2019年、2020年認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滿,不得提前申報認定。
三、申報程序
(一)網上注冊登記。
1.首次申報認定的企業。
企業須分別按順序先后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網址:https://fuwu.most.gov.cn/html/zxbl/)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入口和“省陽光政務平臺”,完成注冊審核并激活賬號。
(1)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注冊。企業須在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上注冊“單位用戶(法人)”賬號,按網站的操作指引完成實名制認證,并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入口進入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以下簡稱“國家高企工作網”)完善企業信息并獲取系統注冊號。
(2)省陽光政務平臺注冊。企業在“國家高企工作網”注冊后,須在“省陽光政務平臺”上再次注冊。新注冊單位默認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登錄賬號,企業注冊時需準確填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每家企業只能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注冊一個賬號。(注冊指引見附件1)。
2.已有賬號的企業。
曾申請認定的企業無需重復注冊,可沿用“國家高企工作網”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企業登錄后須及時更新“國家高企工作網”、“省陽光政務平臺”上的企業注冊信息。
企業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注冊過但發生了工商更名,須在該平臺更名模塊提出申請,由企業所在地科技部門審核后完成更名(注冊注意事項見附件2)。
企業在“國家高企工作網”存在多個注冊賬號,須及時報告地市科技部門,地市科技部門匯總后報省科技廳,省科技廳將注銷重復賬號,防止認定備案數據對接出錯。
(二)填寫、提交高企申報材料。
企業只需在“省陽光政務平臺”登錄填報高企認定申報資料,填報前通過陽光政務平臺獲取“國家高企工作網”上的企業名稱和注冊號。到期重新認定的企業需同時在“國家高企工作網”完成高企年報填報。
1.填寫完善單位基本信息。企業使用單位管理員賬號登錄“省陽光政務平臺”,在“系統管理—單位信息管理”功能菜單下,填寫完善單位的基本信息、單位融資信息等。
2.填寫申請書。在“申報管理—項目申請—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模塊,按要求填寫認定申報信息、逐一上傳附件材料,完成網上填報。
3.核對稅務數據。企業需上傳加蓋企業公章的《稅務數據使用授權書》,并比對高企認定申報財務數據與匯算清繳數據差異,如數據不一致應上傳《財務數據比對差異說明》。
4.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條件的,企業應先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口(https://fuwu.most.gov.cn/html/zxbl/),提交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材料。
(三)審核推薦。
申報企業對提交的高企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各地市科技部門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會同地市財政、稅務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市、縣(區)核實企業申報信息,重點對企業實際經營情況、科技活動人員、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情況、研發組織、申報數據與匯算清繳數據一致性、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否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以及企業申報名稱是否與“國家高企工作網”的企業注冊名稱完全一致等開展核查。各地市科技部門根據企業核查情況,出具推薦意見并推薦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對不推薦的企業,各地市科技部門要及時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批復并退回企業申報材料。
四、申請材料要求
(一)申請材料類別和內容要求。
1.網上申請材料。企業在“省陽光政務平臺”上按高企認定申請模塊要求填寫相關申請信息及上傳附件材料。對于已有數字簽名的企業,鼓勵使用數字簽名提交高企認定申報,其他企業可自愿申請數字簽名辦理高企認定申報。(操作指引見附件4)
2.紙質申請材料。企業在“省陽光政務平臺”的填報材料,在地市審核通過后才能打印,并按以下順序裝訂紙質申報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省陽光政務平臺”上生成后,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營業執照)。
(3)上一年度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個月份的個人所得稅繳納人數匯總數截圖或社保繳納人數證明材料(只需匯總數,加蓋企業公章),本企業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4)2018~2020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及附表的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5)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2018~2020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實際年限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
(6)經具有資質并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中介機構應當具備執業資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內無不良記錄,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相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企業自行選擇符合要求的中介機構)鑒證的2018~2020年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經營不足3年的企業,按實際年度出具審計報告)和2020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
(7)研究開發活動材料:項目名稱、項目組成員、項目立項報告、中期檢查報告、結題驗收報告等。
(8)有效知識產權材料:知識產權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及繳費收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官方網站上公布的摘要,通過轉讓、受贈、并購取得的知識產權需提供相關主管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等材料。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需提供其他權屬人同意該企業使用本知識產權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聲明,所有權屬人需加蓋公章。企業以前年度認定高企時所填報使用的Ⅱ類知識產權,不能再次填報。
(9)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成果來源可從專利、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方面提供證明材料;轉化結果可從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推廣應用證明、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10)研發組織管理水平材料:研發組織管理制度、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研發機構建設及設備設施、開展產學研合作活動;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創新創業平臺建立情況;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等材料。
(11)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材料:產品檢測或測試報告、產品的核心技術先進性、合同發票等證明材料。
(12)出具企業研究開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的中介機構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執業證書復印件、全年月職工平均人數、注冊會計師/稅務師人數等相關證明材料,作為附件附在專項審計報告后。
(二)申請材料裝訂要求。
1.“省陽光政務平臺”填報后生成的帶水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與相關附件材料按順序合訂成冊。
2.企業紙質申報材料需逐頁編制總頁碼,并在每份申報材料內提供材料總目錄和相應的頁碼范圍。
3.紙質申報材料需膠裝,只提供1份正本送地市科技部門審核留存。
4.紙質申報材料內容須與系統填報內容一致,否則不能進入評審程序。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企業屬地管理。企業所在地科技、財政、稅務部門要加強聯動協同,充分了解掌握所在地企業的經營和創新情況,嚴把審核推薦關,持續提升高企認定申報質量。大力培育發展各類企業創新主體,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向高企發展。統籌發揮“大專項+任務清單”專項等各級財稅政策資源,完善高企的創新政策體系,優化高企發展環境,培育創新標桿企業,加強面向高企的創新服務,匯聚創新資源促進高企發展,強化高企對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未來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撐。
(二)強化中介機構管理。省高企認定辦將運用部門共享數據、大數據比對等方式加強審計中介機構鑒證報告審驗、企業申報信息審核,提請業務主管部門不定期公布中介機構黑名單。各級相關行業協會及其主管部門,對涉及高企認定工作的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提供高企認定咨詢服務的機構和從業人員,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開展執業檢查、政策培訓和行業自律教育,進一步敦促相關機構恪守從業準則,提升執業水平。
(三)強化企業申報主體責任。企業應樹立自主申報的意識,將申報認定過程作為提升企業科研管理水平、增強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契機和途徑,支持企業內部培養專業團隊和專職人員統籌高企內部管理和認定申報工作。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經發現并查實,省高企認定辦將按照《認定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企業高企資格,追繳違規所獲的稅收減免、財政獎補資金,對涉及違法的,移送相關職能部門處理。
六、聯系方式
1.省高企業務咨詢電話:020-83163873、83163265
2.省陽光政務平臺技術支持電話:020-83163338
3.地市高企認定管理工作咨詢電話,聯系方式見附件3。
4.省高企業務管理電話:020-83163876、83170061、38358042
附件:
1.省陽光政務平臺注冊指引
2.省陽光政務平臺注冊注意事項
3.全省各地級以上市高企認定管理工作咨詢電話
4.數字簽名服務操作指引
省科技廳 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2021年4月12日
來源:廣東省科學技術廳網站